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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销售!网曝惠州万科城“六大问题”!

2013年01月22日 来源:惠州房产网

□擅改规划 □违反装修合同 □偷换装饰公司 □袖珍电梯 □安全隐患 □豆腐渣施工与装修?  

网曝万科城“六大问题”

  记者随同业主调查相关情况,开发商回应质疑

  近期,惠州本地论坛一个帖子直指惠州万科城存在修改规划、欺诈销售等六大问题,并拍了照片,称之为万科的“六宗罪”。此帖一出,立刻引起广泛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万科城二期和三期属于同一地块,该地块由中间分为南北两块,北面地块是万科城二期,已开发,二期的3号楼已交付业主,其余楼栋还在施工。南面地块是三期,2012年11月1日动工,目前仍在挖地基。

  刘先生购买的是万科城二期7号楼,今年6月份交楼。他说,网帖所反映的万科城六个问题包括擅改规划、违反装修合同、偷换装饰公司、袖珍电梯、安全隐患、豆腐渣施工与装修。除了袖珍电梯楼层通风过道没装窗户、护栏太低之外,几个主要问题是:万科方面擅自调整了三期规划、实际装修与合同不一致。

  对此,惠州万科房地产公司客户经理何子安一一作出回应。记者就这些问题咨询了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丽琴律师。

  质疑1

  擅改三期规划,欺诈销售

  回应:沙盘模型仅供参考,调整规划未改变用地性质

  “万科城二期销售时,三期的规划是两幢楼和一条商业街。”刘先生称,买房时售楼员这样介绍,沙盘也是这样显示的,很多业主信以为真,“没想到开发商申请调整规划,三期变成了五幢楼,商业街没有了,整个地块的容积率也大幅提高。2012年3月30日住建局网站公示了规划调整,但业主对此并不知情”。

  万科城三期施工现场项目介绍显示,三期五幢楼最低的13层,紧邻三环路的三幢楼中,有两幢27层高、一幢28层高。在市住建局的网站,记者看到了2012年3月30日的规划调整公告:“江北JB40-1-E地块……对未建南面地块的总平面布局进行调整,并将原总平面方案中30605平方米集中商业建筑面积中的21745平方米调整为服务型公寓。”市住建局称,万科当时的确调整了规划,之前是四层群楼,后来将其中部分面积调整为服务型公寓,仍算是商业用途。

  刘先生认为,开发商调整三期规划应该告知二期业主,业主属于利益相关者,开发商偷偷改规划,属于隐瞒业主。开发商不告知业主规划有调整,业主不可能买了房后天天去住建局网站看小区规划有无更改,即便看了,对上面写的地块号、土地用途等也不了解。

  对此,惠州万科房地产公司客户经理何子安表示,沙盘模型仅供参考,三期模型和周边市政路一样,仅仅是展示二期的周边环境,有变化也很正常。至于规划变动问题,只是调整规划,那块土地本来就是商用性质的,没有改变用地性质,不属于变更规划。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丽琴律师则表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邀约邀请。开发商的沙盘模型一般认定为要约邀请,不属于开发商的承诺。因此,万科在售楼时的沙盘模型属于参考资料,但是否存在更改三期规划,应当以报建时的书面文件为准。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变更规划,应当书面告知业主。

  质疑2

  违反装修合同

  偷换装饰公司

  回应:“装修改造”不同于房屋“精装修”

  刘先生称,根据此前所签订的合同,万科城二期是带装修销售,万科方面负责装修的相关事宜。合同上写的是广州金宝装饰,但实际施工的是深圳达达装饰。

  何子安称,合同上写明的是“装修改造”,房间的精装修合同上只说由万科公司全权负责,并没有指定是哪家公司,“装修改造”不同于房屋的“精装修”。“装修改造”主要是说水电改造等内容。

  胡丽琴律师分析,是否存在违反装修合同、偷换装修公司的行为,应当看合同对“装修改造”的范围以及“精装修”改造的范围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装修改造”的范围,且指定由广州金宝装饰公司进行装修,则未违约;否则,应当认定为违约。

  质疑3

  装修材质差

  商铺房顶有缝隙

  回应:仍在装修中 未达到交付标准

  有网友上传了一些惠州万科城二期装修材质有问题的照片。刘先生称,业主群也发了一些图片,显示装修现场野蛮施工,所用材料材质低劣。记者要求到正在装修的二期7号楼查看,装修方负责人以施工中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为由拒绝。入住二期3号楼的部分业主称,交楼时的装修没有样板间好,于是一些住户自己请装修公司再装修。此外,网帖还称万科将两个单元之间的间隙利用起来作商铺,商铺屋顶还有很大一条间隙。

  对此,何子安表示,照片应是楼房装修时拍的,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还未达到交付标准,有些细节不到位,看上去容易让人误会。按照相关规定,两个单元之间的间隙可以改造为商铺。至于业主所拍的商铺上面间隙还没合起来,是因为商铺还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达到交付标准,交付的商铺不会存在这些问题。

  胡丽琴律师认为,楼盘是否存在装修材质的质量问题,业主应在收楼时对房屋进行验收,检验装修材质是否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以及国家法定标准。(见习记者 聂金钊) 转自: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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